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17〕96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工作通知如下:一、聘任范围2017年3月1日之前进校工作,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及现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且达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条件人员。二、聘任程序专业技术三级岗聘任分为认定聘岗与竞聘聘岗。...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17〕96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工作通知如下:一、聘任范围2017年3月1日之前进校工作,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及现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且达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条件人员。二、聘任程序专业技术三级岗聘任分为认定聘岗与竞聘聘岗。...
各学院(部)、研究院、东方学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暂行)》(浙财大〔2017〕9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聘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聘任范围1.2017年3月1日之前进校工作,且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须参加本轮聘任。2.新参加工作还在见习(试用)期内不确定等级人员,试用期期满后聘任相应等级,可不参加此次聘任。二、岗位设置根据浙江...
各学院(部)、研究院、东方学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暂行)》(浙财大〔2017〕9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聘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聘任范围1.2017年3月1日之前进校工作,且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须参加本轮聘任。2.新参加工作还在见习(试用)期内不确定等级人员,试用期期满后聘任相应等级,可不参加此次聘任。二、岗位设置根据浙江...
各学院(部)、研究院、东方学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暂行)》(浙财大〔2017〕9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聘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聘任范围1.2017年3月1日之前进校工作,且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须参加本轮聘任。2.新参加工作还在见习(试用)期内不确定等级人员,试用期期满后聘任相应等级,可不参加此次聘任。二、岗位设置根据浙江...
各部门、各单位:《浙江财经大学2016-2017学年短学期及暑期工作安排》已经学校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校长办公室2017年6月15日浙江财经大学2016-2017学年短学期及暑期工作安排一、时间安排(一)短学期安排1. 6月26日至7月7日为学校短学期,主要安排实践教学活动或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活动,由学校有关部门和各学院(部)自行组织。2. 16级本科生军训在6月25日至7月5日开展。(二)暑期放假及开学安排1. 学生...
各位教工:兹定于6月6日(周二)下午13:30,在金融学院楼二楼学术报告厅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请您准时参加会议,由于现场需要投票,请尽量不要请假,如果确实有事请提前请假!谢谢!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17年6月2
各部门、各单位:在前期完成一卡通升级信息收集核对工作的基础上,新版教职工一卡通已经制作完成,请各位办公室主任于6月5日(周一)上午8:30-16:00,前往学生事务大厅后勤窗口陈小燕老师处领取(不能由学生代领)。一卡通系统将于6月9日(周五)19点开始进行系统维护升级,6月10日(周六)6点起新系统正常使用,在此之前继续使用老卡。现将升级期间和新系统运行初期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1.自6月3日(周六)起至新系统启用前,...
各学院、有关部门:为了切实做好2017届毕业生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和交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说明:1、我校毕业生档案通过EMS寄递,根据EMS寄递要求,必须提供以下四项信息: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档案接收单位具体地址、档案接收人(部门)、档案接收人(部门)联系电话,如上述信息不齐全将无法投递。EMS一般按址投递,为确保安全及时地将学生档案投递到用人单位,各学院提供的毕业生寄递信息一定要准确无误...
各部门、各单位、各教职员工 :根据浙财大【2015】206号文件规定,2016年票据报销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若各位老师有未报销完毕的2016年度发票,近期请速前来办理相关报销业务。望各位老师相互转告!谢谢!计划财务处2017年6月1
各学院(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人[1998]146号《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和浙教人[2014]139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放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审核发放权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任教满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的对象 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能履行《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各项义务,任教年限满三十年的教师。二、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