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现请各二级单位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如下:一、上半年工作总结。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2017年度学校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总结撰写要突出工作重点、亮点、特色和成效,有数据支撑,少提常规工作。二、下半年工作计划。请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2017年度学校工作要点和综合改革要求,明确工作思路和内容、...
各部门、各单位:为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现请各二级单位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如下:一、上半年工作总结。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2017年度学校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总结撰写要突出工作重点、亮点、特色和成效,有数据支撑,少提常规工作。二、下半年工作计划。请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2017年度学校工作要点和综合改革要求,明确工作思路和内容、...
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为了进一步做好2018年出国经费审核报批工作,请各学院(部门)编报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具体要求为:1.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学校须将2018出国(境)计划(不论各种经费渠道,不含90天及以上因公出国培训)逐项编入年度财务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财政厅,作为临时出国任务的依据,原则上未列入预算的项目将不予受理。请拟在2018年出行且列支出国经费的所有项目按照附件要求填报出...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17〕96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专职辅导员、图书资料、实验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一、聘任范围2017年3月1日之前进校工作,且现聘专职辅导员、图书资料、实验、高教管理、经济、会计、审计、编辑、工程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还在见习(试用)期内不...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17〕96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专职辅导员、图书资料、实验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一、聘任范围2017年3月1日之前进校工作,且现聘专职辅导员、图书资料、实验、高教管理、经济、会计、审计、编辑、工程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还在见习(试用)期内不...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17〕96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专职辅导员、图书资料、实验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一、聘任范围2017年3月1日之前进校工作,且现聘专职辅导员、图书资料、实验、高教管理、经济、会计、审计、编辑、工程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还在见习(试用)期内不...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17〕96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工作通知如下:一、聘任范围2017年3月1日之前进校工作,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及现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且达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条件人员。二、聘任程序专业技术三级岗聘任分为认定聘岗与竞聘聘岗。...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17〕96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工作通知如下:一、聘任范围2017年3月1日之前进校工作,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及现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且达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条件人员。二、聘任程序专业技术三级岗聘任分为认定聘岗与竞聘聘岗。...
各学院(部)、研究院、东方学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暂行)》(浙财大〔2017〕9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聘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聘任范围1.2017年3月1日之前进校工作,且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须参加本轮聘任。2.新参加工作还在见习(试用)期内不确定等级人员,试用期期满后聘任相应等级,可不参加此次聘任。二、岗位设置根据浙江...
各学院(部)、研究院、东方学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暂行)》(浙财大〔2017〕9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聘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聘任范围1.2017年3月1日之前进校工作,且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须参加本轮聘任。2.新参加工作还在见习(试用)期内不确定等级人员,试用期期满后聘任相应等级,可不参加此次聘任。二、岗位设置根据浙江...
各学院(部)、研究院、东方学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暂行)》(浙财大〔2017〕9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聘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聘任范围1.2017年3月1日之前进校工作,且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人员须参加本轮聘任。2.新参加工作还在见习(试用)期内不确定等级人员,试用期期满后聘任相应等级,可不参加此次聘任。二、岗位设置根据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