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非教学科研人员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充实学校的专业教师队伍,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关于非教学科研人员转教师的暂行规定(2006年修订)》(浙财院〔2006〕180号)文件规定,学校定于2015年3月13日至4月12日进行浙江财经大学非教学科研人员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聘岗条件:详见《浙江财经学院关于非教学科研人员转教师的暂行规定(2006年修订)》(附件1)。二、聘任程序:序号时间主要工作说明13....
各部门、各单位:为充实学校的专业教师队伍,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关于非教学科研人员转教师的暂行规定(2006年修订)》(浙财院〔2006〕180号)文件规定,学校定于2015年3月13日至4月12日进行浙江财经大学非教学科研人员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聘岗条件:详见《浙江财经学院关于非教学科研人员转教师的暂行规定(2006年修订)》(附件1)。二、聘任程序:序号时间主要工作说明13....
各单位、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印刷服务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对2014-2015年度省级小额印刷服务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38号)精神,2015年学校使用“纳入国库支付管理”资金的小额印刷服务项目继续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及印刷服务的内容在协议定点有效期内,在杭省级各采购单位凡年度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印刷服务...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2〕73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5号)精神,现就我校201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和条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
各单位、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浙江省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凡使用“纳入国库支付管理”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实行政府采购,现就加强学校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应当按照厉行节约和支持本国航空事业发展的原则,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优...
各位老师:接省医疗保险中心的通知,学校从2015年3月起调整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并在3月份工资中补扣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共14个月新老缴纳标准的差额,因此,2015年3月份教职工工资实发金额会略有异动,请各位老师周知。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吴老师。人事处二○一五年三月六日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学校档案工作有关规定,2014年度档案归档移交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部门、各单位于近期将2014年度形成的所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归档材料移交档案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归档范围1.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学校党群、行政、学生、教学、科研、基建、仪器设备、出版、外事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各部门、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请参照《浙江财经大学档案...
各位教职工:为更好服务教职工,现将2015年上半年教职工探亲路费和子女保育费报销工作通知如下:一、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根据国家规定,符合探亲条件的教职工可享受相应的探亲待遇(探亲假、探亲路费保险),由于学校实行寒暑假制度,因此教职工探亲不再另外安排假期,但可按规定报销来回路费。(一)符合探亲的条件1.工作满一年的未婚教职工,与父母不居住在一起的,又不能节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父母的待...
各位教工:请您于3月3日(周二)下午13:30,在金融学院楼二楼学术报告厅召开新学期第一次全体教职工大会,请准时参加!谢谢!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15年3月2日
各部门、各单位:为表彰奖励长期服务学校,在学术研究上为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促进我校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浙江财经大学“财苑学者”评选暂行办法》(浙财大〔2014〕43号)(附件1),学校现开展2015年度浙江财经大学“财苑学者”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我校全职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享受过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按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已执行满5年,且如约完成了聘后5年的标志性...
各部门、各单位:为加快全省高等院校(含高职)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加强高等学校之间的学术交流,共享优质学术资源,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增选2015-2016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5〕2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