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2026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和相关导师:为保证我校2026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学位论文预答辩、重合率检测、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预答辩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组织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及各类延期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具体时间由学院自主安排,需在论文重合率检测工作开始前完成。二、送审论文上传与审核1.研究生登录校园信息...
各有关学院、2026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和相关导师:为保证我校2026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学位论文预答辩、重合率检测、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预答辩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组织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及各类延期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具体时间由学院自主安排,需在论文重合率检测工作开始前完成。二、送审论文上传与审核1.研究生登录校园信息...
各学院(研究院):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要求,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科研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结合我省研究生教育现阶段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拟定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选题方向,申请人...
一、学科介绍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历经多年积淀和发展,师资队伍人才荟萃、学科特色优势明显、教学科研成果丰硕、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学院实施“价值引领·交叉融合·数智创新”三特性的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已形成“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金融学科是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浙江省一流A类学科,金融学所属学科“应用经济学”是浙江省登峰学科,在教育部第四次学科评估为B+。学院设有金融学博士点,金融学硕...
各位考生:浙江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现已公布!详情请见附件。研究生院2025年7月2日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5〕15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其中:涉密博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
各学院(研究院):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引导广大教师深入研究和实施案例教学,推动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3号)规定,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启动了2025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现就我校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从事专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部门...
各学院(研究院):2025级研究生录取工作已完成,为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研究院)开展导师与2025级研究生“双向选择”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硕士生导师参加“双向选择”基本条件(一)具有我校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1.身体健康,聘任时距退休年龄3年及以上。距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授职称导师,是否聘任由学院综合考虑确定。2.硕士生的招生培养以在岗导...
各学院(研究院)及研究生导师:为推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促进研究生导师自身素质、指导水平的提升,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导师培训管理办法》(浙财大〔2021〕230号),学校决定开展第四期研究生导师培训,本期导师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参训人员2025年新增研究生导师,以及其他报名参训导师。新聘导师在取得导师资格后,要参加校级培训并取得学分后方可正式指导学生。在岗...
时间:2025年6月17日(周二)14:00地点:3-422开题小组组长:朴哲范成员:钟立新、林祺、黄文礼、傅俊辉开题论文:余洲啸北向资金私有信息的测度与应用研究郭隆全球多元资产的有效对冲、风险传染及投资组合研究:多重不确定性的影响胡月政策不确定性背景下中国行业金融韧性的测度与结构机制郝欢欢绿色资本配置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基于政府与企业博弈视
各学院(研究院)、全体研究生:随着2024-2025学年春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的临近,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切实落实好《浙江财经大学“三风”建设十项规定实施细则》,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1、各学院(研究院)要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工作,将其视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风建设的重要环节。2、各学院(研究院)负责统筹考试组织工作和考风考纪建设工作,实行分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