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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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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负责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组长:金骋路

成员:学院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院长、学科带头人、学位点负责人、学院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学院专聘副职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学院党委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发挥好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全面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推免复试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推免复试工作。

组长:朱旭明

成员:学院纪委委员

(三)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复试小组。材料审核专家组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每组不少于3人;复试小组由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复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交由研究生院统一保管;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以上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综合面试。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暂定于2026年9月24日(若有变动,会电话通知)。

具体的复试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学校认可当地二等甲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表(3个月以内,体检项目须含谷丙转氨酶测试和胸透);

5.政审: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考生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推免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就读院系加盖公章;

6.直博生申请者还须提供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及两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校内外专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7.按要求签订《浙江财经大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

学院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通过考生本科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复试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等,给出面试成绩。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每位考生复试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相同。

(五)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纪律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将及时在官网公布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三)实行复议制度。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质疑,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考生不接受解释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或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复议。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