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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学院2023级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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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2023级全体同学:


根据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浙江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2026〕340号)为规范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报名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金融学院2023级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推免依据

此次推免工作将根据学校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金融学院、盈阳金融科技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细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

三、申请推免的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勇担时代使命,能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二)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能够胜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专业素养、科研潜质和发展潜力。按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修完前三学年培养方案中的所有必修课程。所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总学分的80%,无不及格记录,所有课程成绩均以首考成绩为准,校推免工作启动时,课程有缓考的,按0分计算。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原则上应在同年级同专业(即同一培养方案的为同一专业)前20%以内(不含性质为第二课堂、第三课堂、通识选修、短学期的课程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实践环节/平台课程)。

(四)外语水平优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五)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经历所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在总成绩单中显示,但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范围。

(六)解除处分的学生不纳入申请推免生范畴。

(七)依据《金融学院中英金融本科项目课程考核成绩转换暂行办法》,中英金融项目各级培养方案中标注“英方授课”的课程参与成绩转换,但在推免过程中仍使用转换前的原始成绩。

四、推免综合成绩评价方法

对于满足推荐基本条件的推免对象,学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制定推免综合成绩评价办法。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相加组成,总分上限为6分。所有参加推免遴选的学生均需参加学生所在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具体评价办法如下:

(一)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不含性质为第二课堂、第三课堂、通识选修、短学期的课程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实践环节/平台课程),以各门课程首考成绩为准,总分上限为5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包括科研成果、科技竞赛获奖、体育竞赛获奖、艺术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服务、学生组织任职履职、学生荣誉称号等素质项目。素质评价成绩为各类素质加分之和,总分上限为1分。学生在同一类目中有多项加分时,仅取最高项,不累计。加分项认定截止2026年8月31日。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刊物、赛事,从严审核认定。

1.科研成果。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校内导师第一作者)且以浙江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浙江财经大学中外文学术期刊定级管理办法》认定的二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一级A加1分,一级B加0.8分;二级A加0.5分,二级B加0.3分,加分上限为1分,有多篇成果的论文,就高只认定一项。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校内导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2.科技竞赛获奖。代表浙江财经大学参加《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规定的创新创业类竞赛或本科生学科竞赛,国A级获得三等奖(或相当奖项)及以上奖项,国B获得二等奖(或相当奖项)及以上奖项,可获得加分资格;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团队,自然排名前三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可获得加分资格;“挑战杯”专项赛赋分赛事范围由学校推免遴选委员会讨论决定;学科竞赛获奖团队,队员必须全部为我校在籍本科生,团队自然排名前三的队员,可获得加分资格。加分上限为1分,加分分值见附件1。

3.体育竞赛获奖。在重大体育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加分上限为1分,加分分值见附件2。

4.艺术竞赛获奖。在重大艺术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加分上限为0.8分,加分分值见附件3。

5.参军入伍服兵役。对于本科阶段应征入伍服兵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加0.1分;在服役期间荣获嘉奖、“四有”优秀士兵嘉奖加0.2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加0.5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招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6.社会服务,包含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本科期间累计志愿服务小时数≥300小时(以“志愿汇”平台数据为准,不与“优秀青年志愿者”重复加分)或者在学校认定的国际组织(以外交部国际和地区组织专栏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办的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名单信息为准,实习期间有具体的实习岗位和明确的工作职责)实习四周以上的学生可加0.1分。

7.学生组织任职履职。校院两级团委和相关部门正式聘任的学生干部,原则上担任一个学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按以下标准加分:校院团委学生副书记、校院学生会(自管会)主席团成员、校团委学生部门(含艺术团、园区)主要负责人,加0.2分;校院团委(学生会、自管会)部门负责人、校级其他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加0.1分。

8. 学生荣誉称号。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学生荣誉称号的,按照以下标准加分:青年五四奖章,向上向善好青年,高校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获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省级特别推荐资格,加0.3分;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勤工助学之星,加0.2分;参加微党课、思政微课比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可加分,其中一等奖加0.2分,二、三等奖加0.1分。其他省级及以上荣誉须经学校推免遴选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加分,加分上限为0.3分。

五、组织实施流程

(一)学生申报:申请时间是2026年8月30日--2026年9月2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浙江财经大学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并提供佐证材料;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申请学生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综合素质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表》里的签字部分必须手签后扫描或拍照转为电子版,所有电子版材料在申请时间内打包发送到邮箱:zhanglongfei@zufe.edu.cn,开学后上交纸质材料。

(二)审核

学院推免料审核专家组进行初审、考察,料审核专家组在学院推免遴选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审核鉴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挂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金融学院共有16个名额,学院推免遴选分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及最新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上一年度国内考研深造率、专业学科建设水平和学位点建设情况、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等因素,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数。推免生名额分为固定名额及竞争性名额两类。具体分配规则及步骤如下:金融学院。分配名额:按照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各1个分配名额;竞争性名额:由金融学院分配名额之外的余额构成;如某专业无法产生推荐名单,则该分配名额自动进入竞争性名额。,同时按实际推荐名额1:0.5比例上报候补名单(8名)。如有超名额同分情况,在同分申请人中学业成绩较高者继续同分则取科研成果分较高者;均相同则取竞赛获奖分较高者;如果排序仍然相同,则提交学院推免遴选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最终排序。

根据实际需要,学院可以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并全程录音录像。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推免遴选分委员会每位成员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成果不得纳入加分项。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内容进行复核。

(三)公示

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金融学院提出,公示结束后,金融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推荐意见和《浙江财经大学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遴选委员会办公室。

六、其他注意事项

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处罚和各级纪律处分者;

(二)未能按时毕业,或未能按时取得学位者;

(三)已被接收单位录取,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四)申请国(境)外研究生者;

(五)经查实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学院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将立即上报学校推免遴选委员会核实处理,有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6735760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3:《金融学院、盈阳金融科技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