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级各班:
为提高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及《浙江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2025〕37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金融学院、盈阳科技金融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以上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特别提醒: 请各位同学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审慎评估、理性决策是否申请推免。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须本着诚信原则,志愿填报时应科学评估、合理定位,不得因无合适录取去向而放弃资格、不履行入学承诺。否则,学院将计入其个人诚信档案。
金融学院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