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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关于召开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7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和校研究生会同意,决定于20236月6日召开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举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团代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校党委和省学联的工作部署和主要任务,认真回顾总结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在思想引领、文化育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深化我院研究生会改革;明确下一届研究生会的工作任务,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和主席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团结和带领全院广大研究生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金融学院,奉献出金融研究生的青春和智慧。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学院党委、校研究生会对我院研究生会工作的指示;

2、讨论审议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3、讨论和决定金融学院研究生会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4、选举产生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研究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5. 通过大会各项决议。

三、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

我学院现有研究282名,班级数5个,根据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拟产生代会代表40人。

由学院研究生会下达代表分配名额,各班级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确定出席代会的代表。

四、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1.根据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拟定8名委员组成。

2.新一届研究生委员由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差额选举产生。按照差额比例多于应选名额的20%的规定,委员候选人拟定为10人。

3.新一届研究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3名,其中包括执行主席1名。候选人经自下而上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后,报学院党委和校研究生会批准。主席团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实行差额选举,执行主席由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由主席团成员每学期轮值一次,牵头日常工作。

研究生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坚持民主推荐程序,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采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在此基础上,根据多数学生研究生的意见,由学院团委、研究生会协商,报学院党委和校研究生会同意后,确定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各班级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次研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和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届研究生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

全院广大研究生要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和实际行动迎接学院研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2.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产生办法

3.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候选人资格、委员名额和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4.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6.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五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7.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说明的通知

8.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表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委员会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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