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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知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明栋基金”助学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3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明栋基金”评审办法》,特设立“明栋基金”助学奖,以资助我院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大学生成长成才,现将2017-2018学年“明栋基金”助学奖之学业资助类、生活资助类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校审核公布备案的金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研究生,家庭或本人发生重大变故的除外。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明栋基金”学业资助类资助名额9人,资助金额5000元/人;生活资助类资助名额7人,资助金额5000元/人。

三、申请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纪律处分;

2.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勤奋学习,成绩良好,积极上进,关心集体;

4. 本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5. 生活俭朴,消费合理;

6. 同一学年没有获得其它企业奖学金或个人助学金。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下载填写《“明栋基金”助学奖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11月27日之前上交纸质稿至学院楼421办公室沈老师处。

2. 同一学年内,学业资助类和生活资助类助学奖不能兼得。

3. 学院按照资助条件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遴选出拟资助的学生名单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明栋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五、其他要求

     1. 申请表中主要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勤工助学情况等栏目填写有效时间为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期间。

2. 申请表中涉及到的家庭或个人有何突发情况、成绩排名、综测排名情况、主要获奖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均需提供相关证件或材料复印件,并与申请表一同上交。

  3. 学院将组织受助学生定期向“明栋基金”管理委员会汇报学习、生活等情况。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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