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国家汉办“关于补充推荐2019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汉办〔2019〕253号)要求,经与哈萨克斯坦塞梅伊国立大学(Shakarim State University of Semey)友好协商,我校现开展补充推荐2019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赴哈萨克斯坦塞梅伊国立大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方背景
塞梅伊国立大学成立于1995年,由教育学院、科技学院等三所机构合并而成,是哈萨克斯坦的一所综合性公立大学。该校所在城市塞梅伊,位于哈萨克斯坦东部,曾是丝绸之路上连接中国、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的重要城市之一。根据哈教育质量独立保障机构(IQAA)统计并公布的《2017年哈国高校排行榜》,该校位列哈国综合类大学第13位。2019年2月,我校与赛梅伊国立大学签署合作备忘录。
二、岗位需求、工作内容和申请条件
岗位需求:2人。工作内容为讲授汉语口语、听力、阅读等课程,每周工作5天,教师应能用英语开展教学和日常交流。教师赴任时间为2019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申请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在职教师。
3.硕士研究生学历,中文相关、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学习背景,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及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四、推荐要求和时间
请相关学院(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汉办规定的申请条件,积极推荐人选,确保推荐质量。学院(部门)须于2019年6月24日(星期一)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
五、提交材料
1.学院(部门)推荐表1份。
2.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2份。(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下载、打印)
联系人:乐斌、张斌
联系电话:86732628、87557316
附件:
1.推荐表
2.孔子学院总部通知
3.平台使用指南
4.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
2019年6月20日
附件:
附件3:平台使用指南.doc
附件4: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doc
附件1:推荐表.doc
附件2:孔子学院总部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