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2025〕276号)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校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与条件
严格按照《浙江财经大学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2025〕276)执行。
二、评选对象与名额
1.评选对象:在学校工作满2年(2023年8月31日前进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含人事派遣和人事代理)。
2.推荐名额:学院党委可推荐7名,其中专任教师5名(金融学院4名、盈阳学院1名),行政人员2名(学工线1名、其他行政1名)。
三、评选程序与时间
1.请各系请于11月28日(周五)前推荐1-2名专任教师候选人至金骋路院长;
2.行政人员请将自荐材料(约200字)于同期提交至陈思佳书记。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