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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金融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13

根据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等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现决定开展金融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推荐工作,就相关事宜报告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

1.考核推荐组

以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为基础组成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负责对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专业知识、学术水平、综合能力等进行考核推荐。

2.监督组

为确保考核推荐过程的公平公正,学院设立监督组,由学院纪委、纪检委员或教师代表等构成,监督组成员全程参加整个考核推荐过程。

二、考核推荐组会议程序

考核推荐组原则上由组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程序具体如下: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对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3.考核推荐组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织答辩: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员须PPT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

(2)答辩。对申报人员的陈述内容进行提问。答辩重点一般应放在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教学改革、科研创新、岗位履职以及聘后工作计划和目标等方面,答辩时间一般控制在5分钟以内。

4.考核推荐组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专业知识、学术水平、综合能力等进行评议和推荐排序;

5.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推荐意见。

三、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打分。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凡选“同意”或“不同意”推荐的需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含)以上,“不同意”推荐要求打分60分以下,投“弃权”票的不进行量化打分。

3.按“同意”票得票数进行排序。申报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获得推荐资格。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申报职务等级按“同意”票得票数进行排序。

4.如获得推荐资格人员“同意”票数相同时,则按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结果来确定推荐先后顺序。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为有效计分票(即不含弃权票)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5.投票表决后,由监督组进行计票统计,组长担任监票人,组员担任计票人。监票人1人,计票人2人,进行现场计票。计票结束后,书面填写《金融学院考核推荐组选票汇总票》,使用黑色签字笔,并无涂改。计票人、监票人在汇总表中签字。

保密要求及其他

1.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成员应承担保密义务,除按规定公布的信息和受委托做出解释的事项外,会议讨论的内容均属保密范围。与会者均不得向当事人及任何组织或人员通报情况和解释原因。

2.考核推荐组须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如有成员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导致考核推荐组参会专家数不足三分之二的,将提前对成员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报告人事处。

3.如果评审中遇到实施办法中没有明确的事项,或者与学校规定不一致的事项则以学校的相关规定为准。如果学校没有相关规定,以学院考核推荐组的处理意见为准。

4.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现场答辩的申报人员,也可以申请采用评审会现场播放电子演示稿的方式进行。申请采用评审会现场播放电子演示稿的要求在评审会前3个工作日提出,会前一个工作日将材料交学院办公室。评审会现场播放电子演示稿的制作要求另行告知。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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