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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院务公开

关于补充推荐2019年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赴哈萨克斯坦塞梅伊国立大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0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国家汉办“关于补充推荐2019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汉办〔2019〕253号)要求,经与哈萨克斯坦塞梅伊国立大学(Shakarim State University of Semey)友好协商,我校现开展补充推荐2019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赴哈萨克斯坦塞梅伊国立大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方背景

塞梅伊国立大学成立于1995年,由教育学院、科技学院等三所机构合并而成,是哈萨克斯坦的一所综合性公立大学。该校所在城市塞梅伊,位于哈萨克斯坦东部,曾是丝绸之路上连接中国、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的重要城市之一。根据哈教育质量独立保障机构(IQAA)统计并公布的《2017年哈国高校排行榜》,该校位列哈国综合类大学第13位。2019年2月,我校与赛梅伊国立大学签署合作备忘录。

二、岗位需求、工作内容和申请条件

岗位需求:2人。工作内容为讲授汉语口语、听力、阅读等课程,每周工作5天,教师应能用英语开展教学和日常交流。教师赴任时间为2019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申请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在职教师。

3.硕士研究生学历,中文相关、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学习背景,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及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四、推荐要求和时间

请相关学院(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汉办规定的申请条件,积极推荐人选,确保推荐质量。学院(部门)须于2019年6月24日(星期一)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

五、提交材料

1.学院(部门)推荐表1份。

2.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2份。(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下载、打印)

联系人:乐斌、张斌

联系电话:86732628、87557316

附件:

1.推荐表

2.孔子学院总部通知

3.平台使用指南

4.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

2019年6月20日

附件:

附件3:平台使用指南.doc

附件4: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doc

附件1:推荐表.doc

附件2:孔子学院总部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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