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学生各班: 我院22金融学4班李劲、23金融学3班梁永庚等两名学生,因在网络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违反了《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中的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为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学,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以上两位同学院内通报批评。 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文明上网,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如再出现,学院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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