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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浙江财经大学2017-2018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6

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18〕31号)精神和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浙江财经大学2017-2018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工,重点是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风范上,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2.工作业绩突出。依法执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成绩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教职工中公认度高。

3.家庭文明和谐。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男女平等、科学教子,尊老爱幼、邻里和谐,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要求

1.评选活动以各分工会为单位进行,每个分工会推荐1-2名候选人。要求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民主推荐、同级党组织同意并在本部门公示后,报校工会,学校成立委员会进行评选,报校党委审定。

2.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坚持以事迹为依据,群众公认,保证被推荐的教职工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代表性。

3.要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使推荐、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弘扬先进精神、宣传先进典型的过程,成为激发广大教职工敬业奉献精神、创业创新热情的过程。

4.“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全校共评选18名。择优推荐参加浙江省第十五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

四、报送材料

1.报送“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表格内所有内容(包括基本概况)均应由分工会填写。获奖情况和主要事迹,应经所在部门核审。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打印在表格内。

2.请各分工会于2018年11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校工会,电子表发送至gh@zufe.edu.cn。联系人:陶晓丽,87557331。

附件“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登记表.doc

校工会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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