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浙江财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的相关精神,经初试和复试,现将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
2019年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两类: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定向就业考生不须调取人事档案,非定向考生必须将考生人事档案调到我校。
1.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按相关学院要求领取“定向协议书”,签署完毕并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于5月29日前递交各相关学院。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中,硕士应届毕业考生请按相关学院要求领取调档函,并于7月1日前完成调档工作;往届毕业考生请到各相关学院签署《攻读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知情同意书》,并于5月29日前向相关学院递交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辞职证明。
3.逾期未提交“定向协议书”或辞职证明的考生,视同放弃拟录取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由下一名递补录取。
公示期:5月24日—6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86754635。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