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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关于召开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5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全国学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会工作实际,拟2024年6月1日召开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举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团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校“十四五”规划,紧密围绕校党委、团省委和省学联的工作部署和主要任务,认真回顾总结金融学院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在思想引领、文化育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深化我院研究生会改革;明确下一届研究生会的工作任务,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和主席团;进一步团结带领全院广大研究生用实际行动为推动落实“新财经战略”而奋斗,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和建设特色鲜明的金融学院奉献金融研究生的青春和智慧。

二、大会主要议程

1.领导讲话;

2.听取并审议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会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六届研究生委员会和主席团成员;

4.通过大会各项决议。

三、参会人员产生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按不低于研究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1%的比例产生,研究生代表总数初定50人。代表以各班级为选举单位,选举单位须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分配名额酝酿提名,经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会组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多于20%的比例差额选举产生。

四、委员会组成人数和选举办法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届研究生委员会拟由9名委员组成,委员候选人拟定11名,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率22%。委员候选人经自下而上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后,报学院党委和校研究生会批准。新一届金融学院研究生委员会拟设主席团成员3名主席团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实行差额选举执行主席由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每学期轮值一次,牵头日常工作。

研究生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坚持民主推荐程序,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采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在此基础上,根据多数学生研究生的意见,由学院团委、研究生会协商,报学院党委和校研究生会同意后,确定新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各班级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次研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和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六届研究生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

全院广大研究生要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和实际行动迎接学院研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2.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产生办法

3.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候选人资格、委员名额和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4.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6.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六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7.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说明的通知

8.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表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委员会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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