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同意,决定于2024年6月1日召开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举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团代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校“十四五” 规划,紧密围绕校党委、团省委和省学联的工作部署和主要任务,认真回顾总结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在思想引领、文化育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深化我院学生会改革;明确下一届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和主席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团结和带领全院广大学生用实际行动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和建设特色鲜明的金融学院,奉献出金融学子的青春和智慧。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 听取并审议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 讨论和决定金融学院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3. 选举产生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委员、主席团;
4. 通过大会各项决议。
三、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
我学院现有学生2017名,班级数50个,根据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按不低于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1%的比例产生,“学代会”代表总数50人。代表以班级为选举单位,由学院学生会下达代表分配名额,各班级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分配名额酝酿提名,通过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
四、新一届学生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新一届学院学生委员会拟由7名委员组成,委员候选人拟定9名,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率28.6%。新一届学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3名,其中包括执行主席1名。主席团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实行差额选举,执行主席由新一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由主席团成员每学期轮值一次,牵头日常工作。
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坚持民主推荐程序,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采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在此基础上,根据多数学生和学生会组织的意见,由学院团委、学生会协商,报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同意后,确定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
本院各班级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本次学代会代表的酝酿、选举工作和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和提案工作。全院广大学生青年要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和实际行动迎接学院学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
1.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2.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产生办法
3.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委员名额和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4.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6.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7. 关于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说明的通知
8.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表
共青团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委员会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