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行政工作 > 正文

通知公告

行政工作

关于领取体检单等相关教职工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9

各部门、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我校2015年度教职工体检安排11月4日-28日进行,为方便大家顺利参加今年体检,现将有关事项注意事项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体检项目增加的说明

为了帮助教职工提高健康意识和健康检查的预防作用,综合考虑医院承检能力、体检项目作用等因素后,学校决定增加肿瘤标记物的检查项目,由原来检查4项肿瘤标记物增加至10项肿瘤筛查,以更全面关注和检查教职工身体状况。有部分教师建议的其他体检项目,由于医院承检能力等因素,暂不在常规健康体检中增加,建议教职工根据个人身体状况,充分利用医疗保险,及时、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二、体检单领取说明

体检单由各学院、部门(单位)的人事联络员即日起来人事处(行政楼304室)领取,由各人事联络员在体检前分发给本部门的教职工。

三、体检报告单领取说明

1.教职工若学校集中体检日期范围内参加体检的,体检报告单由人事处统一领取并通知各人事联络员集中领取和发放到个人。

2.教职工若在学校集中体检日期范围内参加体检的,体检报告单由个人携带身份证自行前往医院领取。

四、更换体检日期

由于医院体检中心每天接待能力有限,为保证服务质量,请各位教职工务必按照医院排定的日期进行体检(体检日期在个人体检单左上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换体检时间的,请尽量按照如下规则调换:

1.两两调换规则:

*高级职称的教职工分45岁(含)以上、同性别进行调换;

*高级职称的教职工分45岁以下、同性别进行调换;

*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职工同性别调换。

                                    调换流程

2.更换为学校集中体检日期范围外的时间

 教职工自行联系体检单上的医院二次预约电话进行更改。

五、体检单遗失或者条形码脱落补办

请教职工个人携带由人事处开具的证明前往浙二医院体检中心一楼预约处3号窗口补打。

六、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体检单上的温馨提示。

2.高级职称教职工在行13C呼气试验前请停用抗生素及胃药一月,如经过正规杀PH治疗,也需停药后一月才能进行该项检查。

3.高级职称教职工45岁(含)以上者,因有胸部CT检查,请务必在体检当天7:00~7:30前到达,以免耽误该项检查。

4.已有身孕女教职工,禁忌检查妇科和放射性体检项目,体检时须和体检医生说明已有身孕,否则后果自负。

5.教职工参加体检须本人体检,不得让人代己体检,否则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当日未完成的项目自体检日期起保留30日,逾期未检视自动放弃。

7.体检结束需将体检单留在医院指定地方,对放弃未完成项目的体检需签字确认。

8.退休员工有年龄较大或行动不便者,体检当日尽量有家属陪同。

9.因浙二医院体检中心车位有限,建议选择其它公共交通工具。

七、体检地址

浙医二院国际保健中心地址:浙江杭州市解放路78

浙二医院体检中心分为两个功能区:体检一部和体检二部。我校安排在体检二部。请各位教职工按医院的指示牌前往。

有关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电话:87557384,联系人:吴娇娇。

人事处

2015年10月29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COPYRIGHT © 2012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ICP备05014573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