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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行政工作

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二级推荐评议组组织工作安排及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1

各二级推荐评议组组织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规程(试行)》(浙财院〔2012〕97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二级推荐评议组推荐评议工作,现就二级推荐评议组组织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二级推荐评议组组织工作要求

1.各二级推荐评议组组织单位须根据学校确定的二级推荐评议组会议时间(见附件1),制定组织工作方案和会议议程安排,并在7月8日上午11:00前报人事处审核。

2.学校8月31日向各二级推荐评议组组织单位下达二级推荐评议组组成人员函。

3. 收函后,各二级推荐评议组组织单位须立即与评审专家联系,并通知专家自备笔记本电脑参会

4. 二级推荐评议组须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出席方为有效,如有专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导致二级推荐评议组参会专家数不足三分之二的,组织单位须在9月1日上午10:00前报告人事处,由人事处下达二级推荐评议组组成人员的补充函。

5. 二级推荐评议组参评人员评审材料由人事处工作人员准备并送至会场,组织单位职称工作联系人为会议秘书,负责会务具体组织工作,并与人事处做好衔接。

6.二级推荐评议组组织召开评议推荐会,可采用专家评议、个人答辩等多种方式,综合评议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经无记名票决方式,决定是否予以推荐,并对获得推荐人员分申报类别和申报等级按得票高低进行排序。

7.二级推荐评议组须按学校规定将推荐评议结果在本单位或学校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评议结果经推荐评议组组长签字后报人事处。

二、二级推荐评议组投票规则

1.二级推荐评议组须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出席方为有效,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打分。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凡选“同意”或“不同意”推荐的需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不同意”推荐要求60分以下,“同意”分 “一般推荐”和“强烈推荐”,60(含)-85分为“一般推荐”,85(含)-100分为“强烈推荐”。投“弃权”票的不进行量化打分。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为有效计分票(即不含弃权票)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3. 二级推荐评议组应严格按学校下达的限额进行推荐,推荐名额不得超过限额,并对推荐人员分申报类别和申报等级按“同意”票得票数进行排序。申报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且排名在学校下达的推荐限额内的,即获得推荐资格。

4.如申报人员获得“同意”票数相同时,则按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结果来确定先后顺序。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2013年二级推荐评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推荐评议组织单位务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学校确定的时间和要求组织二级推荐评议工作,确保今年我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未尽事宜可与人事处。

联系人:刘畅  吴道友   电话:87557036,87557051

附件:2013年二级推荐评议组评议时间安排

                                  人事处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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