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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行政工作

关于开展2018年校“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2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人才与师资队伍建设,形成合理的学术梯队和师资结构,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激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浙财大〔2013〕215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展2018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支持计划”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全职在编在岗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人员,若享受过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的,2018年7月1日之前按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已执行满5年,且如约完成了聘后五年的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目标任务。

凡已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以及其他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工程人员,不在本计划选拔范围。

二、选拔名额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总体要求,“十三五”期间共选拔校“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人员50人,2018年全校择优选拔不超过10名。

三、申报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2018年申报人员须在197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2.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3.申请人工作业绩须在2013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取得,其中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获奖以取得时间为准。

4.其他条件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浙财大〔2013〕215号)文件执行

四、选拔程序

1.各学院(研究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本单位人选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把好人选申报推荐关,确保我校优秀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顺利实施。

2.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各1份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截止时间按所在学院(研究院)要求提交,申报书中所填内容若是进校前成果或2018年新出成果务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各学院(研究院)对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资格审查,择优推荐,并将审核后的推荐材料于2018年10月31日(周三)下午3:00前报送人事处303室。

部门推荐材料(纸质及电子):部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1份、推荐人选申报书(职能部门审核签章原版1份,审核后修改重新打印版1份)

4.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将受理并公示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材料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召开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评选评委会会议,提出人选建议名单,并对拟资助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发文。

五、其他工作要求

1.填报人员务必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及提供相关材料,各学院(研究院)要对申报者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不符合填报要求或者材料不实者一律退回。

2.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吴娇娇,电话:8673 1283,地址:行政楼303室,邮箱rcgc@zufe.edu.cn

教务处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 7059,地址:行政楼116室

科研处联系人:何裕华,电话:8755 7161,地址:行政楼323室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浙财大〔2013〕215号) 附件1

2. 《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报书》2018版 附件2

3. 《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报人员情况一览》 附件3

4. 《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部门推荐汇总表》 附件4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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