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行政工作 > 正文

通知公告

行政工作

关于推荐改革开放杰出贡献表彰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4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荐改革开放杰出贡献表彰人选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改革开放杰出贡献表彰人选的通知》精神及上级部门要求,现就我校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通过选树褒扬改革开放先锋模范人物,讲好改革开放故事,讲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故事,充分展现改革开放40年来的伟大成就,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励引导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以改革开放先锋模范人物为榜样,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化、开放再扩大,坚定不移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改革开放40年来,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开放作出杰出贡献的教师,包括外籍教师,符合条件的已故人员也可以推荐。我校推荐不超过1名。

三、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是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全国教育战线具有标志性意义、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教育方针,拥护改革开放,坚持正确改革方向。

(二)为推动教育改革开放作出杰出贡献。改革开放40年来,勇立时代潮头,敢为人先,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大胆理论创新,勇于实践探索,奋战在教育改革开放一线,为引领教育思想观念和教育体制机制变革,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

(三)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较强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自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员还须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四)道德品质高尚。带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师德师风、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外籍教师的推荐条件为:对华友好,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作出杰出贡献,并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为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于2018年6月14日(本周四)下午4:00前,将《改革先锋拟推荐人选初审表》或《中国改革友谊奖章拟推荐人选初审表》(纸质稿一式1份及电子稿)报送至学校人事处30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利刚,电话:0571-87557036

电子邮箱:szgl@zufe.edu.cn

附件:1.改革先锋拟推荐人选初审表 .doc

2.中国改革友谊奖章拟推荐人选初审表 .doc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COPYRIGHT © 2012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ICP备05014573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