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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行政工作

关于开展2018年校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培养人员成果统计及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4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浙财院〔2012〕236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校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培养人员成果统计及期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入选教师成果统计工作相关事宜

(一)统计对象:历年入选校杰出青年资助计划还在在培养期内的人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参加期满考核或提前考核人员可不参加此类统计。

(二)工作程序

1、统计对象填写《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对于2017年未上报的高质量教学科研成果业绩,可补报相关成果业绩。

2、统计表需经学院(研究院)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审核后,加盖学院(研究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签章。

3、统计对象对审核后的材料二次签字确认无误后,于615(周五)前将统计表纸质1份交至人事处,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的纸质材料一致,文件名“姓名+杰青2018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4、受资助教师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后,也可将本学年所取得成果合并到下一年度一并统计。

5、人事处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后,根据文件要求对获资助人员下拨经费。

二、期满考核及提前考核相关工作事宜

(一)考核对象:

1、2013年入选人员参加期满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2、2013年以后入选尚未期满人员,若已顺利完成文件规定的高质量和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目标任务的,可申请提前考核。

(二)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填写《综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4)。

2、《综合考核登记表》须经学院(研究院)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审核,加盖学院(研究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签章,考核对象对审核后的材料二次签字确认无误,学院(研究院)按照文件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评,并签署意见。

3、于615(周五)前将报送材料汇总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处(不接受个人提交)

4、人事处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考核合格人员下拨剩余经费。

(三)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综合考核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1份、《综合考核登记表》一式1份;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的纸质材料一致(电子材料请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名“部门+杰青考核电子材料”)。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填报人员务必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及提供相关材料,不符合填报要求或者材料不实者不予受理。

2、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吴娇娇,电话:86731283,地址:行政楼303室,电子邮箱rcgc@zufe.edu.cn

教务处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7059,地址:行政楼116室

科研处联系人:何裕华,电话:87557161,地址:行政楼323室

附件:

1.《浙江财经学院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浙财院〔2012〕236号) 附件1

2. 在培养期内的历年入选校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员名单 附件2

3. 《浙江财经大学杰出中青年教师高质量教学科研成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件3

4.《浙江财经大学杰出中青年教师综合考核登记表》 附件4

5.《浙江财经大学杰出中青年教师综合考核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5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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