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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行政工作

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6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我校杰出人才的培养,促进校内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引领作用突出、创新实力强劲、能创造高水平研究成果的杰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浙财院〔2012〕236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浙江财经大学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全职在编在岗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人员,若享受过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的,2017年7月1日之前须按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已执行满5年,且如约完成了聘后五年的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目标任务。

对于已获校杰出中青年教师B类资助且达到A类申报条件的,可重新申请A类资助。

二、选拔名额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总体要求,选拔校“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员30人,2017年全校择优选拔6名。

三、申报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2017年申报人须1967年7月1日之后出生)。

2.申请人工作业绩须在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取得,其中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获奖以取得时间为准,项目可以立项或结题时间为准。

3.其他条件按照《浙江财经学院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浙财院〔2012〕236号)文件执行。

四、选拔程序

1.各学院(研究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本单位人选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把好人选申报推荐关,确保我校杰出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顺利实施。

2.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学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召开学院(研究院)学术(教授)委员会会议对申请者进行评议并择优推荐。推荐人选材料需经学院(研究院)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审核后加盖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签章,学术(教授)委员会主任签署推荐意见,按要求报送人事处,报送材料还需经推荐人选二次签字确认。

3.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将受理并公示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材料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召开浙江财经大学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评选评委会会议,提出人选建议名单,并对拟资助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发文。

五、报送材料及报送时间

1.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推荐人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1份;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的纸质材料一致(电子材料请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名“部门+杰青申报电子材料”)。

2、请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落实相关工作,加强对材料真实性的审查,请于11月29日(周三)前将所有报送材料汇总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处(不接受个人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工作要求

1.填报人员务必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及提供相关材料,不符合填报要求或者材料不实者一律退回。

2.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吴娇娇,电话:8673 1283,地址:行政楼303室,邮箱rcgc@zufe.edu.cn

教务处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 7059,地址:行政楼116室

科研处联系人:何裕华,电话:8755 7161,地址:行政楼323室

附件:

1. 《浙江财经学院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浙财院〔2012〕236号) 附件1

2. 《浙江财经大学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附件2

3. 《浙江财经大学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报书》 附件3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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