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2017届毕业生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和交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说明:
1、我校毕业生档案通过EMS寄递,根据EMS寄递要求,必须提供以下四项信息: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档案接收单位具体地址、档案接收人(部门)、档案接收人(部门)联系电话,如上述信息不齐全将无法投递。EMS一般按址投递,为确保安全及时地将学生档案投递到用人单位,各学院提供的毕业生寄递信息一定要准确无误。
2、各学院提交报到证时将就业方案电子稿(添加完整上述四项信息)传到档案馆(594455629@qq.com),还须打印纸质稿加盖公章(多页时加盖齐缝章)提交,纸质稿可简化,但必须有下列信息:
附件:1.学生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
2.浙江财经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馆
2017年6月2日
附件:
浙江财经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doc
学生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