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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行政工作

计财处关于2016年度过期票据报销的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2

各部门、各单位、各教职员工 :

根据浙财大【2015】206号文件规定,2016年票据报销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若各位老师有未报销完毕的2016年度发票,近期请速前来办理相关报销业务。望各位老师相互转告!谢谢!

计划财务处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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