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1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2015年8月20日,省委书记夏宝龙在《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1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例的通报》(浙纪通〔2015〕2号)上作出重要批示:“此通报要求传达到基层支部”。
请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夏宝龙书记的批示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迅速将通报内容传达到各基层支部。
附件:《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1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例的通报》(浙纪通〔2015〕2号)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纪委
2015年10月12日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COPYRIGHT © 2012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ICP备05014573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