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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浙财大纪〔2020〕2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五一”将至,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又到了重要节点。日前,浙江省纪委省监委下发了《关于“五一”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的通知》,对节日期间的正风肃纪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要组织学习省纪委省监委《关于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浙纪通〔2020〕2号),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案为鉴、严于律己,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纠“四风”、树新风。各二级纪委要加强政治监督,推动相关工作有效落实。

二、盯紧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有效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以及公款送节礼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警惕违规吃喝等问题的反弹,坚决防止借疫情防控之机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搭车发放补助等行为;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持续推进“烟票”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守住精减会硬杠杠,改进督检考方式方法,严肃查处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三、依规依纪监督检查各二级纪委要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充分拓宽和畅通监督渠道,紧盯重要场所、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优先处置、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学校纪检监察室。

盯住关键时,管住关键事。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把“五一”期间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假期结束后,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将“五一”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20205月8日前报送至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冀磊

联系电话:0571-87557368

电子邮箱:zjjs@zufe.edu.cn

附件:1.省纪委省监委通报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五一”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情况统计表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纪委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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