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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纪委通报,紧盯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30

浙财大纪〔2019〕4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又到了重要节点。日前,浙江省纪委下发了《关于五起公款旅游问题的通报》(浙纪通〔2019〕6 号),对以学习考察为名变相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等五起公款旅游问题进行了通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下发了《关于紧盯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紧盯“节日腐败”不放松,把五一、端午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好落实,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早打招呼,严守有关纪律要求。对照通报案例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教训。紧盯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购买和赠送名贵特产、高档烟酒,公款旅游等易发多发问题,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紧盯关键场所,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检查。

五一、端午假期结束后,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节日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纠正“四风”工作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2019年6月11日前报送至校纪委办。

联系人:冀磊

联系电话:0571-87557368

电子邮箱:zjjs@zufe.edu.cn

附件1:关于紧盯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纪通〔2019〕6号关于五起公款旅游问题的通报

附件3:2019年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统计表

                                          浙江财经大学纪委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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