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总结宣传我校优秀基层党务干部,助推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庆祝建党98周年营造浓厚氛围,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浙江教育报刊总社关于开展第四届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第四届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含东方学院)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曾入选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和 “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提名奖的不可重复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方面业绩突出,所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忠诚干净担当,在师生群众中有较大影响力和感召力,深受师生群众喜爱。
三、推荐名额及遴选方式
各二级党组织择优推荐,至多推荐1名,推荐时要充分听取和考虑党员群众的意见。党委组织部将组织遴选,从中选出2名候选对象(其中东方学院1名)报送省教育厅党委,参加全省高校的遴选。
四、报送方式
请各支部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形象关,严格按字数要求提供事迹材料,严格按格式要求填报《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推荐表》(附件1)和《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推荐信息表》(附件2),于4月24日前报送学院党委(电子版请发送邮箱:805518885@qq.com)。
联系人:吴轶韵,电话:86735809
金融学院党委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