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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3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高校中层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工委办〔2017〕131号)有关要求,校党委决定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

一、轮训对象和时间

集中轮训对象为全体中层干部、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负责人。轮训时间为3月3日至16日。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轮训的内容及形式

(一)专题辅导

根据集中轮训学习重点,结合我校实际,确定5个专题必修课程:

1.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推进“两个高平”建设;

3.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高校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过硬;

4.扎实推进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全面实施,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5.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观看专题片

组织观看《将改革进行到底》《法治中国》《大国外交》《巡视利剑》《辉煌中国》《强军》《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大地的回响》等电视专题片。

(三)分组研讨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党代会精神,结合自身岗位实际交流学习收获和体会,安排2次分组研讨,具体安排见附件2。

(四)实践教学

组织学员赴安吉余村开展现场教学。

(五)个人自学

参加轮训前要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大报告,将报告学得入脑入心。运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运用好《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学习辅导材料。

三、考核要求

进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试卷由省委教育工委统一拟制。结业时,各组确定若干名学员代表作交流发言。

四、相关要求

(一)每位参训人员高度重视,提前安排好有关工作,认真参加学习,轮训期间一般不得请假或外出。因故未能按期参加培训或请假缺课的同志,将集中安排补课学习。

(二)请参训人员提前认真研读相关文件材料,围绕培训内容和有关专题,深入思考,精心准备,积极参加讨论交流。

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87557034

附件:

附件1:十九大培训班日程安排.docx

附件2:十九大精神培训分组讨论安排.docx

党委组织部

浙财大党校

201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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