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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2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发布了《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及教育工委有关精神,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浙组〔2017〕2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抓好传达学习。2016年9月学校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通知》(浙财大组〔2016〕14号),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将学校“党员固定日活动”转型升级为“主题党日活动”,要把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作为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创新载体,通过新学期工作部署会、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大会等多种形式,将文件精神特别是“十个有”的具体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师生党员。

二、精心做好谋划组织。要突出政治功能,把服务中心大局特别是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作为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最大实践,紧扣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学校和师生党员实际,设计并组织好活动主题。校党委将结合年度党建重点任务,对全年党日活动主题作出预安排。党支部要根据工作实际和师生需求,充实完善每月活动主题,制定具体计划,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强化督促推动。校院两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参加和指导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严格落实时间要求,将每双周二党员固定活动日升级为主题党日活动,每次不少于半天。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把关和督促检查,把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的重要方面,纳入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的指标体系。

四、加强总结宣传。要注重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创造出来的特色做法、成功经验,培育选树一批高质量的主题党日活动。学校将适时组织开展“创意主题党日活动”典型案例征集展示活动。各二级党组织可结合前期党员固定活动日、暑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有关活动,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这一主题,择优推荐1个优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案例,有关材料请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联系人:田聪  电话:86735798  邮箱:zzb@zufe.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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