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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 暨二级党组织书记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7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关于《高校中层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工委办〔201636号)有关要求,为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准则》基本精神和《条例》基本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暨二级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轮训对象

全校中层领导干部。

二、轮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3月下旬

地点:行政楼二楼报告厅(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轮训内容

1.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3.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

4.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四、轮训形式

通过专题报告、个人自学、分组讨论、交流小结等四种形式进行。

五、轮训要求

1. 每位参训人员高度重视,提前安排好有关工作,认真参加学习,轮训期间一般不得请假或外出。因故未能按期参加培训或请假缺课的同志,将集中安排观看专题讲座录像。

2、请参训人员提前认真研读相关文件材料,围绕培训内容和有关专题,深入思考,精心准备,积极参加讨论交流。

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87557034

 

附件:

附件1: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暨二级党组织书记培训日程安排.docx

附件2: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暨二级党组织书记培训分组讨论安排.docx


党委组织部、浙财大党校

   201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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