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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6

各学院(部):

现将2014届研究生毕业离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请各学院(部)指定专人于3月19日前交还学位服(以学院为单位),交还时请检查衣服是否完好,配件是否齐全,同时要求衣服折叠整齐,按号码大小排序。

2.毕业生离校手续于3月19日开始办理,请毕业生下载《离校通知单》(详见附件1),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凭离校通知单到所在学院换领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3.经与紫元公司协商,毕业生原则上需在4月底之前搬离宿舍。个别同学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搬离,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毕业研究生延期住宿申请表》(详见附件2),到学院办理延期住宿手续(最多延长至6月初,延期手续仅受理一次),住宿费按照每房间480元/月缴纳。各学院对需办理延期住宿的毕业生进行登记汇总,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毕业研究生延期住宿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3),于4月10日前报至紫元公司宿管中心,并组织相关研究生前往缴纳住宿费。

附件:1.《离校通知单》

2.《浙江财经大学毕业研究生延期住宿申请表》

3.《浙江财经大学毕业研究生延期住宿情况登记表》

党委研工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离校通知单》
《浙江财经大学毕业研究生延期住宿申请表》
《浙江财经大学毕业研究生延期住宿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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