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班: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促进优良学风形成,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条件及名额
(一)学业奖学金
参评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评定条件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及《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1. 新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类别 |
等级 |
标准(元/年) |
博士研究生 |
15000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12000 |
二等奖 |
8000 |
2.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类别 |
等级 |
标准(元/年)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18000 |
20 |
二等奖 |
15000 |
30 |
三等奖 |
10000 |
50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12000 |
20 |
二等奖 |
8000 |
30 |
三等奖 |
6000 |
50 |
注:学制为2.5年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减半发放。
(二)三好研究生
1.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脱产学习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
2.评选条件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及《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等规定执行。
3.原则上以年级为单位按专业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不超过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不足1人取1人,超过1人按四舍五入计)。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参评对象:2024-2025学年在学生党支部、团支部、专业、班级、研究生会及各类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
2.评选条件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及《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等规定执行。
3.在校研究生会、业务指导单位为学校职能部门的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评定,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总数的30%;在学院(研究院)学生党支部、团支部、专业、班级或业务指导单位为学院(研究院)的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0%。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工作分管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的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上交学院。
2.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对申请研究生进行初评,初评结果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学业奖学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荣誉称号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并按规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学院内时间安排
主要工作 |
时间要求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组织/完成人 |
1、组织成立班级综测评议工作小组
|
9月19日 至 9月20日
|
小组成员由辅导员、副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专业负责人等5名以上班委及3名以上班级学生代表组成,小组名单须在班群公示24小时无异议。 |
评奖评优负责人、带班辅导员、各班级 |
2、收集汇总各班有疑义的综测加分项目 |
9月20日至 9月25日 |
由各班综测小组汇总上报需要商榷综测加分项目,尤其是班级综测小组无法确定的加分项目。 |
综测小组 |
3、学院统一审定综测加分项目
|
9月25日 至 9月27日
|
学院汇总所有上报有疑义的加分项目,再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具体加分分值,下发各班,统一标准进行加分。 |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奖评优负责人、辅导员、各班级 |
4、班级同学完成综测分计算 |
9月20日至 10月3日 |
各同学根据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自行计算综测分数。 |
各同学 |
5、各班级完成综测分计算
|
10月3日至 10月9日 |
班级综测小组成员收集完班级同学个人所有加分证明打包材料,完成完成所有综测计算核对。 |
各班级综测小组成员 |
6、各班级综测分结果公示
|
10月9日至 10月10日 |
在班级群公示24小时。公示期内及时处理班级学生反馈的异议,公示期满综测结果上报带班辅导员处审定后不再修改。 |
各班级综测小组成员、带班辅导员 |
7.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进行核分清算 |
10月10日至 10月15日 |
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进行核分清算。
|
院研会相关工作人员 |
8.院公示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
|
10月15日至 10月17日 |
在学院官网上公示院研会工作人员核对情况,学院初评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
评奖评优负责人 |
9、组织各班级填写校级各类评奖评优申请并确定初评名单 |
10月17日至 10月21日 |
组织各班填写各类评奖评优申请表,带班辅导员进行审核签字确认。 |
评奖评优负责人、辅导员、各班级 |
10、完成校级评奖评优工作
|
10月21日 至 10月24日 |
确定校级各类评奖评优结果并进行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整理汇总所有申请材料上报研工部。 |
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评奖评优负责人、带班辅导员 |
注:10月3日24:00前各同学上交相关加分材料至相应的综测小组组员处,逾期不接受补交,视为放弃。10月21日中午12:00前各班班长汇总表格上交学院。
金融学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