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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融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9

研究生各班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促进优良学风形成,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条件及名额

(一)学业奖学金

参评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评定条件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及《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1. 新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类别

等级

标准(元/年)

博士研究生

15000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12000

二等奖

8000


2.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类别

等级

标准(元/年)

比例(%)

博士研究生

一等奖

18000

20

二等奖

15000

30

三等奖

10000

50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12000

20

二等奖

8000

30

三等奖

6000

50


:学制为2.5年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减半发放。

(二)三好研究生

1.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脱产学习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

2.评选条件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及《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规定执行。

3.原则上以年级为单位按专业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不超过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不足1人取1人,超过1人按四舍五入计)。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参评对象:2024-2025学年在学生党支部、团支部、专业、班级、研究生会及各类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

2.评选条件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及《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规定执行。

3.在校研究生会、业务指导单位为学校职能部门的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评定,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总数的30%;在学院(研究院)学生党支部、团支部、专业、班级或业务指导单位为学院(研究院)的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进行评定,评定比例一般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0%。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工作分管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的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上交学院。

2.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对申请研究生进行初评,初评结果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学业奖学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荣誉称号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并按规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学院内时间安排

主要工作

时间要求

工作内容及要求

组织/完成人

1、组织成立班级综测评议工作小组


9月19

9月20


小组成员由辅导员、副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专业负责人等5名以上班委及3名以上班级学生代表组成,小组名单须在班群公示24小时无异议。

评奖评优负责人、带班辅导员、各班级

2、收集汇总各班有疑义的综测加分项目

9月20日至

9月25

由各班综测小组汇总上报需要商榷综测加分项目,尤其是班级综测小组无法确定的加分项目。

综测小组

3、学院统一审定综测加分项目


9月25

9月27


学院汇总所有上报有疑义的加分项目,再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具体加分分值,下发各班,统一标准进行加分。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奖评优负责人、辅导员、各班级

4、班级同学完成综测分计算

9月20日至

10月3

各同学根据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自行计算综测分数。

各同学

5、各班级完成综测分计算


10月3日至

10月9

班级综测小组成员收集完班级同学个人所有加分证明打包材料,完成完成所有综测计算核对。

各班级综测小组成员

6、各班级综测分结果公示



10月9日至

10月10

在班级群公示24小时。公示期内及时处理班级学生反馈的异议,公示期满综测结果上报带班辅导员处审定后不再修改。

各班级综测小组成员、带班辅导员

7.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进行核分清算

10月10日至

10月15

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进行核分清算。


院研会相关工作人员

8.院公示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


10月15日至

10月17

在学院官网上公示院研会工作人员核对情况,学院初评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评奖评优负责人

9、组织各班级填写校级各类评奖评优申请并确定初评名单

10月17日至

10月21

组织各班填写各类评奖评优申请表,带班辅导员进行审核签字确认。

评奖评优负责人、辅导员、各班级

10、完成校级评奖评优工作


10月21

10月24

确定校级各类评奖评优结果并进行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整理汇总所有申请材料上报研工部

学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评奖评优负责人、带班辅导员


注:10月324:00各同学上交相关加分材料至相应的综测小组组员处,逾期不接受补交,视为放弃。10月21日中午12:00前各班班长汇总表格上交学院。



             金融学院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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