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原站栏目 > 党建动态(旧) > 正文

原站栏目

党建动态(旧)

关于做好浙江财经大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2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代表团:

提案工作是代表反映广大教职工意见与建议,行使民主权利,为学校改革发展献计献策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提高浙江财经大学二届二次“双代会”提案质量,认真做好提案工作,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6月14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推进综合改革,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财经大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学科建设、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有关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2.提案内容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提案必须包括三部分:(1)案由,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提案一般由正式代表一人提出,两个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经提案工作组审查通过后正式立案。

四、提案征集的组织工作

提案征集是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各代表要以主人翁的精神,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积极为财大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

各代表团要认真做好提案的组织工作,每个代表团至少组织2个以上提案。提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代表团,各代表团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提案于6月14日前送至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浙江财经大学二届二次“双代会”提案征集表.doc

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COPYRIGHT © 2012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ICP备05014573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