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学生通知 > 正文

本科生教育

学生通知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6

学生各班:

为表彰先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象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我院20182019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选办法、比例及条件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将根据学校制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学院实际制订的评选细则,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前提下,本着操作细则内容不与学校评选办法相抵触的原则,公平公正有序实施。

学校评选办法一览:

1.《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

2.《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

3.《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申请办法》;

4.《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优秀班级、先进团支部申请办法》。

三、步骤

2020-2021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步骤、进程安排如下:

(一)申请及汇报阶段(916日-928日)

1.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各班级及相关部门对申请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确定初评名单;

2.各班级及相关部门向学生工作办公室书面汇报初评情况。

(二)填表及初审阶段(928日-1014日)

.组织各班填写各类申请表,带班辅导员(班主任)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学院召开评审会,对所报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与查实。向学生处提交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由学院及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

(三)审核阶段(1016日-1030日)

.学生处对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所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材料退回学院及相关部门整改;

.召开学校评审会,审定最终名单。

(四)表彰阶段(11月-12月)

学校发文表彰并打印各项荣誉证书,学校及学院分别组织召开表彰大会。

各班级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并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

四、组织实施

1.各班级应高度重视评奖评优工作,各个学生班级须成立评审小组,学院及相关部门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并确定各级评审组织负责人;

2.各班级应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负责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须认真学习综合测评、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先进班级申请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各班级应要求学生如实、认真填写各类申请表格,相关内容须填写齐备。班级评审小组须对申请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

4.各班级所报EXCEL名单中填报学生学号、建行卡号等信息务必准确、真实该项工作应落实专人负责,仔细核对,杜绝错输、漏输与重复输入

5.各项初评结果必须在班内公示,并及时听取学生意见,若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所在学院及评审小组提出,各班评审小组和学院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日内答复学生。

五、材料报送

各班级请于10月14日前将评奖评优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带班辅导员(班主任)处,10月15日前学院最终汇总统一上报至学生处。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附件1)

2.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申请表(附件2-附件7)

3.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公布表(附件8)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6732332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916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编:310018

COPYRIGHT © 2012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浙ICP备05014573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