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校教育国际化建设步伐,鼓励更多优秀学生赴海外交流学习,2019年,我校将继续设立本科生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以下简称出国留学奖助学金),用于资助本科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出国(境)交流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和标准
根据学习时间和层次的差异,出国留学奖助学金分“长期项目奖助学金”、“短期项目奖助学金”:
(一)“长期项目奖助学金”用于资助学生赴海外合作院校或机构开展90天(含)以上的专业学习;
(二)“短期项目奖助学金”用于资助学生赴海外合作院校或机构开展90天以下的学习、交流、培训、实习或文化考察等活动;
以上奖学金的奖级和奖励标准如下:
长期项目奖助学金
一等奖 A类,5万元
B类,3万元
二等奖 A类,3万元
B类,1.5万元
三等奖 A类,1万元
B类,5千元
短期项目奖助学金
一等奖 A类,8千元
B类,4千元
二等奖 A类,5千元
B类,2千元
注:A类奖助学金资助亚洲区域外留学项目,B类奖助学金资助亚洲区域内留学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
2.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努力,积极上进,成绩优良,身心健康;
4.中国国籍,全日制大学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5. 2019年度已参加或成功申报学校组织实施或认可的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
6.列入学校当年贫困生名单的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其他条件
申请“长期项目奖助学金”、“短期项目奖助学金”的其他条件请参考附件《评审办法》。
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两次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其中同一类别奖助学金只能享受一次;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公派出国项目、校际交换生(免学费)项目、海外院校或组织学费或生活费资助的学生,等同于享受长期项目奖助学金。
三、分配原则和方式
2019年,学校将划拨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资助优秀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其中100万元用于“长期项目奖助学金”和“短期项目奖助学金”,按照本科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各相关学科性学院,建立专门经费本;各学科性学院可自行确定“长期项目奖助学金”和“短期项目奖助学金”比例,但原则上“短期项目奖助学金”金额占比不得超过奖学金总金额的50%。100万元用于“名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由学生处发放。
四、重要时间节点
6月3日前,申请“长期”和“短期”出国奖助学金学生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到3号学院楼421办公室,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0571-86731722.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