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明栋基金”评审办法》和《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明栋基金评办法补充规定》,为激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积极进行科学研究,鼓励学生考研出国深造,特设立“明栋基金”筑梦奖;为奖励考上研究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设立“明栋基金”助学奖之考研资助类,现将2018-2019学年申请及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明栋基金”筑梦奖:金融学院所有全日制的普通本科生、研究生
“明栋基金”助学奖之考研资助类:考上硕士研究生的经学校认定的2019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奖学金类别、名额及标准
根据金融学院本学年考博考研录取情况,现将奖学金名额及标准初分如下:
奖学金类别 |
金额 |
初评名额 |
“明栋基金”筑梦奖 |
学科竞赛类 |
一等奖:3000元/人 |
5 |
二等奖:2000元/人 |
6 |
高水平论文类 |
一等奖:3500元/人(队) |
3 |
二等奖:2500元/人(队) |
5 |
升学类 |
一等奖(博士):5000元/人 |
2 |
二等奖(硕士):3000元/人 |
15 |
“明栋基金”助学奖 |
考研资助类 |
5000元/人 |
1 |
注:学院可视申请情况对奖学金金额、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申请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纪律处分;
2.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勤奋学习,成绩良好,积极上进,关心集体;
4. 本学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寝室;
5. 生活俭朴,消费合理;
6. 同一学年没有获得其它企业奖学金或个人助学金。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下载填写《“明栋基金”筑梦奖申请表》(见附件),《“明栋基金”助学奖申请表》(见附件),务必填写规范,双面打印,并于5月13日之前上交纸质稿(一式两份)及证明材料至学院楼421办公室沈老师处,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邮箱378043772@qq.com。
2. 同时符合“明栋基金”筑梦奖中多类奖学金的学生,只可申请其中一项,原则上不重复获奖。
3. 明栋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按照评审办法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遴选出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明栋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五、其他要求
1. 申请表中参与学科竞赛类情况、已发表论文情况、其他获奖情况填写有效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5日期间,且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与申请表一同上交。
2. 申请表中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境外学校排名以《2019年世界大学排名》(见附件)为准,境内以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依据。需将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调档函、录取公示)复印件与申请表一同上交。
3. 学院将组织获奖学生定期向“明栋基金”管理委员会汇报学习、生活等情况。
4. 如有其它不明事宜,可致电 0571-86731722 沈老师问询。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