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办公室、2018级各班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我院的综合导师制,根据学校和我院关于导师制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我院2017级各班学生自2018年6月起实行导师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5月学生根据《金融学院2017级选导师名单》(附件)并在金融学院网站中的师资队伍一览里查看各位导师的基本情况,供作学生选择导师的参考,金融学院导师联系方式请学院网站-教师队伍-导师简介中留的联系方式。
二、各位同学于2019年5月10日前与有意向的指导老师取得联系,并同时提供学生本人的基本情况材料。可包括:(1)5门成绩最好的专业或专业基础课(必修课)名称及分数;(2)已发表的研究性成果(含校内报刊);(3)近期感兴趣或拟研究的问题(可列2~3个);(4)必读书的原始材料和成绩单;(5)担任学生干部的情况等。以上材料由学生以电子文档直接发给意向导师。
三、学院根据学生选择并征求导师和班主任意见后,于6月20日前确定导师和学生名单。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祥见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本科生导师遴选实施办法》。
四、导师确定以后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参照学校和金融学院相关规定。
五、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15日前将《金融学院2018级选导师情况汇总表》上传至至金融学院教学管理群文件中。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