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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201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表

发布时间:2013-11-01

工作环节

完成时间

负责部门

工作内容

备 注

预答辩

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阅认可,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学位点负责人根据硕士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4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预答辩结束后,预答辩委员会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10月18日前

学院

论文递交与审查

申请人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经导师同意后,由学院统一向研究生处递交审查论文(每人1本)

10月30日前

学院

论文形式审查。

11月4日前

研究生处

向研究生处递交经形式审查合格的论文电子文档

11月6日前

学院

论文重合率检测与盲审

重合率检测

11月13日前

研究生处

经重合率检测合格的论文,统一组织盲审(学术型研究生每篇论文送3位校外专家)。

11月18日—12月15日

研究生处

答辩申请

盲审合格者递交《答辩申请表》,学院审查答辩资格,将符合资格者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12月20日前

学院

符合资格者根据盲审意见进一步完善论文后,向学院递交论文答辩文本7份(按研究生处要求制作)。

12月24日前

学院

申请人向学院递交《硕士学位申请表》1式2份

12月24日前

学院

论文答辩

按《浙江财经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细则》的要求操作。

12月25日—1月8日

学院

答辩材料汇总、归档

1.研究生根据答辩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2.学院整理答辩材料(包括论文评阅书、答辩会议记录、表决票、决议书等)。

3.研究生向学院递交6经本人和导师签字的正式论文(其中3本学院留存,1本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交图书馆,2本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交研究生处),论文电子文档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发送至研究生处信箱(yjs@zufe.edu.cn)。

1月9日—12日

学院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做出授予学位的建议。

1月12日前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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