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提升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0号),教务处会同人事处拟订了《浙江财经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讨论,于10月25日(周五)16:00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稿反馈到邮箱fdc@zufe.edu.cn。
联系人:肖丽花,联系电话:87557059。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doc
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指导意见》.docx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