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度本科专业建设经费及报送相关专业建设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3-07-04] |
来源:浙财大教〔2013〕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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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本科专业负责人信息及专业建设经费年度预算报告的通知》(浙财院教〔2013〕8号)通知精神,现将一般专业、新专业以及已验收过的重点专业的2013年度专业建设经费按标准予以下达,将各专业建设经费支出预算表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业建设实行负责人制。专业负责人应对本专业的建设规划、培养方案制订、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活动的开展、教学团队的建设、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并负责预算、审核及管理本专业的专项建设经费。由中层及以上干部担任专业负责人的,或专业负责人因访学、病假、事假等3个月以上不在岗的,可由所在学院或专业负责人确定一名专业建设执行责任人,执行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及管理权限由所在二级学院根据情况自行规定。
2.学校核拨到各专业的建设经费,必须全部用于专业建设,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年度预算应确保按期完成,原则上当年预算当年执行。专业建设经费一般用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方案制订、专业课程群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基本条件(教学大纲、图书资料、实习实践基地等)建设费用,一般不用于开支数额较大的大型仪器设备的购买以及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等。按学校相关规定,专业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专家劳务费、接待费的支出比例控制在20%以内。
3.各专业负责人须在年底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当年度专业建设情况报告及经费实际开支情况,教务处将公开公示各专业经费使用情况,并组织相关人员对专业建设情况报告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对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经费实际支出结构不合理的专业,学校将缓拨或停拨下一年度经费。
4.为进一步推进本科专业内涵建设,学校将于下学期9-10月份召开全校本科专业建设研讨推进会,全校各本科专业可利用暑假期间通过调研、研讨及论证等,对专业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制订本专业近期及远期建设计划,提出专业建设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等等,并形成文字材料,于9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办,教务处将编印成册,供全校本科专业建设研讨会上交流使用。
教务处联系人:翁舟峰 ;联系电话:87557067(内线88067); 邮箱:wzhouf@zufe.edu.cn。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2013年度本科专业负责人及经费下达一览表
2.2013年度各本科专业建设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