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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金融学院关于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8

各党支部、各系、各办公室: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和《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要求,各二级党组织应扎实有效的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切实增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就金融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知识;

(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二、学习形式与要求:

(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专题学习1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理论中心组成员应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提倡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二)教职工集中学习。各党支部、各系、各办公室应组织教职工每周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月开展1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每学年政治理论学习不少于40课时。

可采用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线下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可通过精读文件、学习讨论、学习心得分享会、观看视频、辅导报告、书记讲党课、调研考察等形式进行,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线上集中学习原则上应使用“学习强国”相关功能组织开展。

(三)个人自主学习。教职工应当根据形势任务要求,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科学理论铸魂、“四个意识”固本、“四个自信”强基,传承中华优秀师道传统,弘扬优良师德师风,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责任担当,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三、学习管理、督促与考核

(一)从细落实学习任务。学院党委将于每月初对全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进行宏观指导和安排部署,提供政治理论学习参考资料,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等。各党支部要通过“三会一课”等抓好学习,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详细记录学习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和出缺席人员等,同时,党员教师在《党员学习记录本》上做好学习笔记,其他老师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记录本》上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二)从实增强学习效果。各党支部、各系、各办公室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一般性讨论与重点引导、学习理论与座谈讨论、总结经验、研究问题结合起来,使政治理论学习既形式多样、又生动扎实地进行。通过学习,有针对性地解决师生的思想和实际问题,切实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从严加强监督考核。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保证时间,严格考勤,每季度以支部为单位向学院党委上交一次学习记录、图片等有关材料。学院党委要做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检查督促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学习情况,把理论学习情况作为干部和教职工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确保学习制度落到实处。

 

附:金融学院2021年3月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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