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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关于开展校团委副书记(挂职)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7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促进团干部和青年骨干成长,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2019年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到团委挂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团干部队伍建设,开拓团干部的视野和格局、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通过到不同岗位锻炼,使青年教师更多地学习管理知识,丰富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青年干部队伍保证。

二、挂职时间及名额

1.时间:1-2年 (任期与本届团委同步)

2.名额: 1名

三、挂职团委副书记的基本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一定的团工作或者学生工作经历,热爱团的工作,具有专业特长的青年教师。

3.中共党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提名方式及程序

本次校团委副书记(挂职)采取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具体安排如下:

1.组织推荐。面向全校范围发布校团委副书记(挂职)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1名人选,将推荐表(见附件)于3月4日前交至行政楼103A办公室,电子稿发送179194790@qq.com(联系人:陈炜,联系电话:86735793)。

2.研究确定。召开全体团委委员会议,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讨论研究推荐人选1名,报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采用个别谈话、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开展考察,提交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审定。

3.公示任职。

五、挂职干部的管理与考核

1.挂职干部管理

⑴挂职锻炼期间,人事关系仍然保留在派出部门,不占接收部门的编制,挂职锻炼结束后仍回派出部门工作。

⑵挂职期间,保留原岗位相应待遇。

⑶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实行坐班制,由校团委负责考勤。挂职干部要自觉服从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⑷校团委将明确挂职锻炼干部的工作职责,支持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业务指导,使其真正做到“挂实职、干实事”。

⑸派出部门要积极支持挂职干部的工作,适当减免其工作任务,尽量减少对挂职干部的影响,使其能专心接受锻炼。

2.挂职期满考核

挂职期满后,由校团委对其进行考核鉴定,鉴定结果将反馈给其原属部门,相关材料作为干部任职经历存入个人档案。

附件:校团委副书记(挂职)组织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

2019年2月26日

附件:团委副书记(挂职)组织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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