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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杭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题事项的通知(2017.11)

发布时间:2017-11-10

关于办理杭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题事项的通知(2017.11)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杭州市社科规划办要求,即日起开始集中受理2016年度—2017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请各课题负责人按照《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16]7号)要求,于11月21日前提交结题申请,

一、结题材料要求

书面结题材料《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一式3份、成果要报3份、最终成果一式5份、各阶段性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2份,另附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稿一份,并在杭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题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注意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信息保持一致),材料不全不予受理。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抓紧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材料由学院按要求检查汇总,并填写结题汇总表。

二、结题注意事项

课题结题条件为: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论文或专著,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在省级(重点课题要求核心期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专著公开出版。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研究报告,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题:(1)获得省、市领导批示;(2)被省、市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在市社科联(院)期刊《杭州研究》发表或被《杭州蓝皮书》《杭州都市圈蓝皮书》采用,或在本市以上公开出版物发表;(4)被市委《杭州信息•决策参考》、市政府《杭州政务•调查研究》和市社科联(院)《成果要报》选用。

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成果醒目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等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不承认其为市社科规划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结题申请需通过杭州社科门户网站《结题管理系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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