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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6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人才与师资队伍建设,形成合理的学术梯队和师资结构,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激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浙财大〔2013〕215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全职在编在岗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人员,若享受过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的,2017年7月1日之前按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已执行满5年,且如约完成了聘后五年的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目标任务。

凡已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校杰出中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以及其他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工程人员,不在本计划选拔范围。

二、选拔名额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总体要求,“十三五”期间共选拔校“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人员50人,2017年全校择优选拔10名。

三、申报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2017年申报人员须在1977年7月1日之后出生)。

2.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3.申请人工作业绩须在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取得,其中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获奖以取得时间为准。

4.其他条件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浙财大〔2013〕215号)文件执行。

四、选拔程序

1.各学院(研究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本单位人选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把好人选申报推荐关,确保我校优秀人才选选拔培养工作顺利实施。

2.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学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各学院(研究院)对申请者进行择优推荐,签署推荐意见。推荐人选材料需经学院(研究院)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审核后加盖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签章,按要求报送人事处,报送材料还需经推荐人选二次签字确认。

3.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将受理并公示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材料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召开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评选评委会会议,提出人选建议名单,并对拟资助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发文。

五、报送材料及报送时间

1.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推荐人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1份;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的纸质材料一致(电子材料请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名“部门+优青申报电子材料”)。

2、请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落实相关工作,加强对材料真实性的审查,请于11月29日(周三)前将所有报送材料汇总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处(不接受个人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工作要求

1.填报人员务必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及提供相关材料,不符合填报要求或者材料不实者一律退回。

2.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吴娇娇,电话:8673 1283,地址:行政楼303室,邮箱rcgc@zufe.edu.cn

教务处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755 7059,地址:行政楼116室

科研处联系人:何裕华,电话:8755 7161,地址:行政楼323室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浙财大〔2013〕215号) 附件1

2. 《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附件2

3. 《浙江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报书》 附件3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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