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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关于2017年选派青年干部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6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优秀青年干部队伍,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我校青年干部挂职锻炼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开阔视野、经受锻炼、积累经验、提高素质为目的,通过到不同岗位锻炼,压担子、搭平台、促提升,以学促做,学以致用,使青年干部多方位的学习锻炼,增强技能,增长才干,不断提高青年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和人才支持。

二、选派对象范围、基本条件、挂职部门和时间

1.选派对象范围各二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及统战团体2017年5月推荐上报的全体青年干部。

2.挂职部门:此次挂职分校内挂职和校外挂职,党委组织部与各二级党组织沟通协商后决定干部挂职部门。

3.挂职时间:从2017年11月下旬开始到2018年6月底。

三、选派程序

1.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的首先应征求本人意见;个人自荐的,必须经所在二级党组织同意。

2.党委组织部在报名推荐的基础上,按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挂职岗位人选。

四、挂职干部的管理与考核

1.校内挂职:

⑴挂职锻炼期间,人事关系仍然保留在派出部门,不占接收部门的编制,挂职锻炼结束后仍回派出部门工作。

⑵挂职期间,保留原岗位相应待遇。

⑶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实行坐班制,由接收部门负责考勤。挂职干部要自觉服从接收部门的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⑷接收部门要明确挂职锻炼干部的工作职责,支持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业务指导,使其真正做到“挂实职、干实事”。

⑸派出部门要积极支持挂职干部的工作,适当减免其工作任务,尽量减少对挂职干部的影响,使其能专心接受锻炼。

2.校外挂职

校外挂职的干部,其具体管理办法见学校《外派人员管理办法》(浙财院﹝2011﹞42号)。

3.挂职期满考核

挂职期满后,党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考核。挂职干部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干部挂职鉴定表》(见附件2),并由挂职单位(部门)所在二级党组织对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将反馈给其原属部门,相关材料由党委组织部存入个人档案。

五、组织实施

1.宣传启动(11月6日前)

发布通知,宣传启动。

2.报名阶段(11月6日—11月14日)

各二级党组织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报名,并上交材料至党委组织部,纸质稿交到组织部(行政楼520),电子稿发至:zzb@zufe.edu.cn,联系人:盛山锋,联系电话:87557031。

3.资格审查(11月14日)

党委组织部对上报的人选情况进行汇总和资格审查。

4. 酝酿决定(11月15日—11月21日)

党委组织部对上报的人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酝酿决定。

5.通知公示(11月22日)

在校内网进行通知公示。

附件1 浙江财经大学干部挂职锻炼报名表.doc

附件2 浙江财经大学挂职干部鉴定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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