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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通知

关于2018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1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就2018届各毕业班学生(含专升本,下同)的毕业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18届毕业实习采用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网址是:http://bylw.zufe.edu.cn 或通过教务处网站-快速通道-毕业论文系统进入。待2017届学生论文归档结束和2018届学生信息导入完成后,将于10月下旬开通系统登录账号。

一、毕业实习形式和要求

毕业实习可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两种形式。

1.集中实习。学校鼓励采取实践基地、实习协作单位集中实习形式。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实践基地和实习协作单位,优先安排学生到已建实践基地和协作单位实习,加强与实践基地和实习协作单位的沟通联系。

2.分散实习。适当采取分散实习形式,分散实习的单位应该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内容比较齐全的单位。对采取分散形式实习的学生要严格考核,以确保实习质量。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选择实习单位的指导和管理,掌握实习单位的情况。

二、毕业实习管理

(一)毕业实习计划与组织

1.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从本院各专业的性质、特点出发,确定具体的实习内容,拟订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实习计划的内容包括:实习的目的与任务,实习的内容提要、实习的程序和时间安排,实习的形式、方法和检查办法,对实习学生、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要求及管理办法等。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详见附件.

2.高起本(一、二本)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七、八学期,可打通安排,时间不少于8周;专升本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时间不少于2周。

(二)毕业实习的指导

各学院应选派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教师来担任实习的指导教师(也可由综合导师指导)。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的指导任务,定期与实习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过程中形成的毕业实习作业、毕业实习报告应严格要求,认真批阅,指出不足,不断提升毕业实习质量。

(三)毕业实习管理工作要求

毕业实习的总体要求参照《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实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浙财院[2005]140号)执行。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毕业实习安全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2.各学院在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后,形成成绩汇总表存档,并对毕业实习工作认真总结分析,上传总结报告到毕业论文系统-实习管理中。

三、学生毕业实习成果

(一)毕业实习报告、作业

毕业实习报告是学生对毕业实习的系统性总结,是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中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精炼准确、撰写流畅。

毕业实习作业可由各学院根据各专业要求来确定是否选取,形式自定。

(二)毕业实习手册

毕业实习手册不再使用纸质版,而是在毕业论文系统中填写:“论文系统-实习管理”,包括实习单位录入、实习计划安排和实习周记。

(三)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

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反馈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后,以图片形式上传到论文系统-实习管理中。

四、毕业实习在论文系统中的处理

实习前,录入实习单位和实习计划安排;实习过程中,填写实习周记;实习结束时,将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反馈表,上传到论文系统-实习管理中,同时将实习作业、实习报告上传。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和学生的沟通情况以及这些材料,给出实习成绩。

五、毕业实习对学生的要求

1.实行分散实习的同学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参加毕业实习,同时,应将实习期间的联系方法告知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2.实行集中实习的同学应按基地和协作单位协议要求进行实习。

3.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

4.根据实习的主要内容,完成实习材料。撰写格式参见《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实习作业、实习报告撰写规范》,各类实习资料可见“教务网-毕业论文系统-管理规定”或表格下载处。

教务处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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