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介绍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历经多年积淀和发展,师资队伍人才荟萃、学科特色优势明显、教学科研成果丰硕、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学院实施“价值引领·交叉融合·数智创新”三特性的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已形成“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金融学科是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浙江省一流A类学科,金融学所属学科“应用经济学”是浙江省登峰学科,在教育部第四次学科评估为B+。学院设有金融学博士点,金融学硕士、金融专业硕士、保险专业硕士3个硕士学位点,金融学、金融工程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投资学1个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本科和硕士两个项目同时通过国际CFA(注册金融分析师)协会认证。学院拥有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金融创新与普惠金融研究中心”、浙江省“智能金融”产教融合基地、浙江省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浙江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四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以及浙江财经大学“数智金融与风险管理”战略性学科团队。
二、师资力量
学院目前专任教师55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16人。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45人。学院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金融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理论人才和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省级以上人才20余人次。
三、科学研究
近十年来,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20余项;在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Journal of Financial Markets、《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管理科学学报》等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论文500余篇;出版专著50余部。完成的相关研究报告获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15项,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90余项,横向课题经费达2000多万元。获第一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二等奖1项、浙江省优秀硕士论文3篇。入选全国金融教指委优秀案例1项、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1项。
四、人才培养
学院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500余人。近3年,金融学院有50余名硕士毕业研究生选调生、国考、省考上岸,进入中共杭州市西湖区委组织部、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等机关单位,200余位硕士毕业研究生初次就业进入金融行业,例如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多家大中型知名企业。

学院硕士生深造率逐年上升,其中19人赴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等知名大学继续深造。近5年,学院硕士研究生在《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ial Analysis》《管理科学学报(英文版)》《International Review of Economics & Finance》《Emerging Markets Review》《经济研究》《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和《国际金融研究》等一级期刊公开发表论文50余篇。

五、硕士招生
硕士学位点基于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点,实施“开放·研究·创新”的新时代复合交叉型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具有“金融底蕴+数字素养+AI技能”的复合应用型高层次金融专业人才,能够应用金融学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服务于各类金融机构、咨询机构、企业及政府相关监管部门。
金融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点设有金融市场与公司金融、货币政策与银行管理、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国际金融与金融监管四个主要研究方向。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点设有金融科技、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公司金融、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四个主要研究方向。保险专业硕士学位点设有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与数据科学两个研究方向。
招生专业 代码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20204 金融学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11经济学 复试:金融学 |
同等学力加试: ①金融市场学 ②公司金融 |
025100 金融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3数学三 431金融学综合 复试:公司金融 |
同等学力加试: ①国际金融 ②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 |
025500 保险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435保险专业基础 复试:保险学 |
同等学力加试: ①财产保险 ②人身保险 |
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86735861。
六、奖助政策
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
2.学业奖学金
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如下:
表一: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类别 |
等级 |
标准(元/年) |
奖励条件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12000 |
免试推荐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50分及以上,单科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及以上,录取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的考生(以录取时的排名为准)。 |
二等奖 |
8000 |
其他考生。 |
(2)高年级学生学业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及评定比例(研究生在半学年内,学业奖学金减半发放):
表二:高年级学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类别 |
等级 |
标准(元/年) |
比例(%)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12000 |
20 |
二等奖 |
8000 |
30 |
三等奖 |
6000 |
50 |
3.专项奖学金
(1)励学奖励计划
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在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学位论文评选中获奖,考取博士研究生及赴国(境)外访学等情况,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励学奖励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2)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的具体名称、奖励额度、评审办法等由设奖单位和我校协商决定,费用由设奖单位承担。目前学校设有“浙农-阳光”奖学金、“泰隆之星”奖学金、“远东”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
4.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照基本学制年限发放。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按照10个月,600元/月发放。
5.“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学校设有“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新生入学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应聘“三助一辅”岗位。岗位津贴根据学校发放标准,按照实际工作量计发。符合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6.国家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办理方式等以国家政策和主办银行的要求为准。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7.困难补助金
研究生困难补助包括特别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特别困难补助每学年审定一次,分为两个等级,补助标准为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临时困难补助单次不超过5000元/人。
8.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具体奖助政策以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内容为准。
金融学院培养的人才被用人单位誉为“浙江省银行家的摇篮、金融高管的沃土、私募基金的黄埔军校”。芳华待灼,砥砺深耕,我们在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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