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发布时间:2024-04-17
各学院(研究院)、项目负责人:
2023年度立项的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及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应于近期结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结项,结项要求由学院确定。
2.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取得以下成果的,可免于鉴定直接结项: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的身份在二级A(含)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厅级(含)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采纳的,或获得1项以课题研究内容为基础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取得以下成果的,可申请结项: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的身份在国家二级B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以课题研究内容为基础的校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其它经学校认可的研究成果。
二、结项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按照结项要求上传结项报告及结项成果支撑材料,包括论文发表刊物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收录检索证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或其他相关成果佐证材料。结项材料经项目指导老师审核后由学院组织评审。
2.各学院应在5月1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申请结项项目的审核,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结项鉴定。
3.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结题的田野调查项目,发放项目经费中尚未拨付的50%。未通过结项鉴定的,不予发放;经学院同意结项的校级科研项目,由学院发放结题经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相关项目。
附件1:2023年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2023年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6日
附件【附件1:2023年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立项汇总表.xls】已下载214次
附件【附件2:2023年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xls】已下载181次
附件【附件3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结项报告书.doc】已下载8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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